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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版CNAS证书自2017年1月1日作废

发布时间:2016-09-26

阅读次数:165

91日,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认可规则文件——CNAS-R01《认可标识和认可状态声明管理规则》正式实施,CNAS的徽标、各类认可标识和认可证书面目一新。

按照《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关于新版认可标识及证书使用转换过渡的通知》,新版认可证书的办法和旧版认可证书的过渡是这样的:

对认证机构来说,从91日起,对于初次获得认可的认证机构,CNAS将按基本认可制度颁发新版认可证书及附件。自201591日至20161231日为认可证书转换过渡期,过渡期结束前原颁发的旧版认可证书继续有效。在认可证书转换过渡期内,CNAS将结合最近一次的评审,统一每个基本认可制度内的认可范围,按照基本认可制度,以复评形式为认证机构换发新版认可证书及其附件;CNAS将以某一分项认可制度(认证领域)的最长截止时间作为新版认可证书的有效期,以此统一原颁发的各分项认可制度(认证领域)的认可证书有效期。

对实验室、检验机构及相关机构来说,从201591日起,CNAS向初次获得认可资格或复评的机构签发新版的认可证书(含附件)。其他已获得认可资格的机构,CNAS将通过定期评审换发新证书或可自愿申请换发认可证书,证书附件依据情况可暂不换发,依然有效。

 

需要注意的是,从201711日起,旧版认可证书将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