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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惩!生产并销售不合格婴幼儿产品

发布时间:2016-09-27

阅读次数:164

根据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在此次国家质检总局抽检的不合格产品中,童车等婴幼儿用品也在其列,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CCC)规定童车类、电玩具、塑胶玩具、金属玩具、弹射玩具、娃娃玩具,机动车儿童乘员用的约束系统等均在3C认证目录里的产品,必须经过3C认证才能在中国市场上生产、销售。

此外电子产品及元器件、照明设备、家用电器配件、电器附件等均可申请CQC认证,通过CQC自愿性产品认证可表明符合中国质量认证中心规定的质量、安全、性能、电磁兼容等要求,增强产品的竞争力。

如下为质检总局抽检结果:

2016年第3季度,质检总局组织开展了童车等31种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涉及日用及纺织品、电子电器、建筑和装饰装修材料、农业生产资料、机械及安防、电工及材料等6类产品。

本次共抽查2148家企业生产的2160批次产品(不涉及出口产品)。经检验,1935家企业生产的1946批次产品合格,产品抽样合格率为90.1%;检出214批次不合格,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9.9%。其中主要质量问题包括童车的特定元素的迁移和机械物理性能不合格,童鞋的重金属总含量、邻苯二甲酸酯和小附件抗拉强力不合格等。

对于产品认证相关法律的规定和关于产品认证意识的树立,政府、企业、消费者均应重视,杜绝不合格有质量问题甚至安全隐患的产品走进寻常百姓家,危及人类健康,此类根据法律法规,将会受到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