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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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3C认证的强制性产品,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六十七条 列入目录的产品未经认证,擅自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的,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依照《条例》第七十二条 本条例规定的行政处罚,由国务院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地方认证监督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实施。法律、其他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法律、其他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转至《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第三条 生产经营者应当对其生产、销售的产品安全负责,不得生产、销售不符合法定要求的产品。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生产、销售产品需要取得许可证照或者需要经过认证的,应当按照法定条件、要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不按照法定条件、要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或者生产、销售不符合法定要求产品的,由农业、卫生、质检、商务、工商、药品等监督管理部门依据各自职责,没收违法所得、产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的工具、设备、原材料等物品,货值金额不足5000元的,并处5万元罚款;货值金额5000元以上不足1万元的,并处10万元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10倍以上20倍以下的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原发证部门吊销许可证照;构成非法经营罪或者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等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国家认监委官网的最新数据,自2024年以来,认监委已发布公告统计显示,共有46家认证机构因各种违规行为被撤销相关资质。通过深入分析具体公告内容,我们可以梳理出关键风险点,并以此为鉴,提醒整个行业重视合规管
从全国认证认可信息服务平台可见,截至2024年12月,全国共颁发有效认证证书406万张,获证企业108万家。相比年初,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数量增长最为显著,同比增长43.19%。详情如下:一、整体概况截至2024年12月,我国有效认
2024年,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开展了认证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共随机抽取300家认证机构,其中40家由市场监管总局进行检查,其他260家由地方市场监管部门进行检查。现将市场监管总局检查的40家认证机构有关情况通告如